循例,第一件事又是急急宣告程序上沒有錯。第一次聽,就是「新」聞,但聽了這麼多年,就「新」到老掉牙。
最可悲的是,這些事竟然可以有老掉牙的一天。
接連讀了好幾篇blog文,最鏗鏘有力的判斷,盡在肥醫生的這兩個字:「無心」。
法律上我們可能沒有做錯,程序上我們可能沒有做錯,醫學上我們可能沒有做錯,技術上我們可能沒有做錯;可是在良知上,我們的確錯了……我相信,引起全港市民激動情緒的,不是這些醫學細節,而是從詢問處文員以至醫院高層領導那份「無心」。
「無心」,不是指無心之失的「無心」,更加不是指「唔覺意」,而是「HEART-LESS」,從上而下,由左至由,整個架構是多麼的官僚,多麼的冷酷,多麼的無情。
我們可能會把矛頭直指個別員工,沒錯,他們的確有良心上的責任未負;不過,是什麼制度讓人的良心,一天一天的磨滅?是怎樣的守則,使人在這些人命尤關的當兒,會出現違反常識的判斷?
這令我想起一個人。
我教會是一間中小型教會,在母堂階段時,她是依附在一間青少年中心之中。有一次,跟一位曾任職社工的朋友說起教會,他竟然知道有這一間教會和青少年中心的存在──因為那裡曾出過一位很有膽色的青少年中心主任。
話說那位中心主任有天路經屋村商場,看見途人圍觀,於是他上前看看發生什麼事。原來有個小朋友貪玩,被夾在玻璃門的門隙之中。他即時上前,小心翼翼地協助那個小朋友從門隙中脫出。朋友對這一幕印象深刻,原因很簡單──如果那間店舖的門損毀了,誰負責賠償?如果那個小朋友在脫出的過程出了意外,受了傷,甚或死了,誰負責?
程序的設定,本來是要透過程序來釐清責任,保障人免受無謂的投訴,又或被有心人利用來以法律程序陷害;但當程序變得僵化,甚至把人的常識和良知變得不可理喻,把人推向事事自保,想一想也覺得可怕。
很明顯,單單訴諸程序,是一件很邪惡的事。用神學的語言說,這叫做「律法主義」,大概也是耶穌基督在世批評得最用力的惡事。
問題不是要不要有程序,問題是「單單」。
當有常識和有良知的人都被說成是有膽色,我們引以自豪的效率和專業精神又有什麼益處呢?
當一個個「有heart」的青年人,一進入社會做事就被現實和程序纏磨到個個「無heart」,這是什麼鬼地方?
要被批判的,不獨獨是這個醫療系統。
我們,其實是共犯。
延伸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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肥醫生:痛罪性之劣頑 悲人性之泯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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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意見:
這種悲劇,沒有人想發生。我相信,即使是被傳媒千夫所指的,也不一定就如報道所說,冷血到那種程度。站在另一個位置,有時會看到事件的不同面貌。
有一位記者,寫了一篇不同角度的文章,看倌可以作個比較,自行判斷。
(轉載)我的良知告訴我,明愛醫院沒有做錯
Pakk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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